楚天金報訊 據新華社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表決通過修訂後的《環境保護法》,該法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。專家認為,新環保法是史上最嚴環保法。
  據瞭解,現行環保法已實施25年,存在操作性不強、環保執法疲軟等問題。由於缺乏法律授予的權力,環保部過去只能進行一次性的全國檢查行動,公佈污染者名單等。違法企業往往在交納遠低於守法成本的一次性罰款後,就可以繼續污染環境。專家舉例:一個10萬千瓦的發電機組,如果開啟環保設備,每天要花五六十萬元;如果不開,只能罰款1萬元。因此,許多環保設備被閑置。
  2011年,環保法的修改被列入立法計劃,之後歷經四次審議、兩次公開征求意見,終於在3年後的4月24日塵埃落定。法律條文從原來47條增加到70條。
  按照新環保法,未來,環保部將擁有更多法律權力,對環境破壞行為採取更為嚴厲的懲罰措施,包括關閉污染企業,沒收污染設施、設備等。其中第59條明確規定: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,受到罰款處罰,被責令改正,拒不改正的,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,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。”罰款不封頂。對偽造數據和偷排漏排等行為責任人,將進行拘留。新環保法還建立了“黑名單”制度,將環境違法信息記入社會誠信檔案,並將向社會公佈違法者名單。
  值得註意的是,“生態保護紅線”首次寫入法律。可能產生污染的工業不得進入受保護的區域,包括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、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等。
  (原標題:污染環境按日計罰上不封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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